不知道谁说,能吃吃喝喝睡饱那就是一种无限度的幸福了。
我也抱有类似得想法,我和谁谁谁说过我通常都是这么认为的,能在想做什么的时候做这件事情,能在想吃这样东西的时候吃到这样东西。能为所欲为那就是人生最快乐的事情。
昨日读报时间看到一篇关于我们睡觉的文章。顿悟睡觉实在是我们的大敌。
文章举到美国领袖人物(貌似)Franklin.Roosevelt,他对待工作的态度就是笨鸟先飞。明明知道自己或许领悟力没别人高,那就更应该牺牲自己睡觉的时间,以此来有更多的时间为胜过别人做准备。
此后有一位企业家也就效仿富兰克林的箴言,将自己睡觉的时间缩短到3个小时,早起的时间用来健身,为自己做一顿好吃的早饭等等。并认为这件事情才是一个成功人士与生俱来的一种“攀登感”--为了自己能到达巅峰,能有如此大的毅力,面对睡觉这么香甜的事情仍然岿然不动。
作者看了,大表赞同。要知道能一天只睡这么点时间还能坚持这么这么长的时间,实属领袖风范的人才能承受。为了攀爬制高点可以放弃一些常人认为极难舍弃的东西,并为之不回头般的努力。
由此想到美国人之前--历史最低的一周工作时间却达到了42h,这简直不可思议。因为他们之前的工作时间往往是50h以上。作为一个average的数字,居然也达到了42以上。可见中国人早走,或者不想加班的情景在美国很少见,反倒是各个都是被钉在写字桌上的认真神情。
美国人在世界上的一种气质就是会享受人生,能够很惬意随意的面对生活,大有不食人间烟火的意思。可是细算来他们每日的工作量却是大的惊人。50H/5=10H, 42H/5=8.05H
能过着这样的日子基本上都是他们双手创造出来的。可见,家庭或者另外一些什么都不重要了,他们是崇尚过着休闲,随意的生活。可是这完全基于他们十分努力的工作态度。
今天我就头悬梁锥刺股,对抗十分顽固的睡眠大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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